纺织品易燃检测试是关乎消费者人生安全的重大事宜,世界上每个国家基本上都有着自己的明确的要求,尤其是欧洲和拉美国家更是如此,也更因为这些地区是我国纺织企业大量出口的重点市场,那么及时的了解这些市场的燃烧检测标准,就对我国的纺织出口企业及其的重要,这里标准集团(香港)有限公司工程师搜集的了关于加拿大纺织市场易燃性标准和要求,希望广大的纺织出口企业参考。
2011年6月正式实施的《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》(CCPSA) 取代了原《危险产品法》(HPA)第I部分并且提出了一个新的法律制度。CCPSA极大加强了对产品的安全性能管控,原HPA中对纺织品燃烧性能的要求被转移到《纺织品燃烧性能法规》和《儿童睡衣法规》中,且执行力度大大加强。
一、适用范围
此规定适用于纺织纤维构成的纺织品和由纺织纤维构成的床上用品。
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:
(a) 尺码在14X及以下的儿童睡衣;
(b) 玩偶,毛绒玩具和软玩具;
(c) 婴儿床,摇篮;
(d) 游戏围栏;
(e) 儿童用伸缩门栏
(f) 地毯、毛毯和地垫;
(g) 帐篷,包括餐厅帐篷;
(h) 床垫
二、燃烧性能的最低要求
(1) 光面织物火焰蔓延时间必须大于3.5秒;
(2) 起绒织物火焰蔓延时间必须大于4秒并且没有基布点燃或熔化现象;
(3) 火焰蔓延时间必须大于7秒,且起绒织物没有基布点燃或熔化现象
三、测试方法
采用CAN/CGSB-4.2 No.27.5,纺织品测试方法--阻燃性能--45°法。测试5块大小为50cm×165cm的试样,综合判断结果。若是明显经过阻燃处理的产品,则需依据CAN/CGSB-4.2 No. 30.3洗涤干燥后再测试
5.3.2 《儿童睡衣规定》(SOR/2011-15)
四、适用范围
(1) 宽松睡衣,包括尺码14X及以下的睡衣,睡裤,睡袍,浴袍,家居服,不包括为7kg以下婴幼儿设计的睡衣,polo pajama以及为医院设计的睡衣
(2) 紧身睡衣,包括尺码14X及以下的除(1)中的睡衣,以及为7kg以下婴幼儿设计的睡衣,polo pajama以及为医院设计的睡衣。
五、测试方法和要求
(1) 紧身睡衣测试方法使用CAN/CGSB 4.2 No. 27.5,纺织品测试方法--阻燃性能--45°法。火焰蔓延时间必须大于7秒。
(2) 宽松睡衣,根据测试,必须满足
(a) 5个样品平均炭化长度不能超过178mm,且
(b) 最多一个样品炭化长度相当于样品全长(254mm)
(3) 经过阻燃整理的宽松睡衣,使用的阻燃剂必须达到以下要求:
(a)不得由于口服不超过500mg/kg体重的剂量,或皮肤接触不超过1000 mg/kg 体重的剂量,而引起急性致死;
(b)皮肤刺激性试验时,在规定时刻,不会引起平均级数超过1级的红斑或浮肿
(c)进行皮肤的致敏性试验时,当使用Draize法或Buehler法时,15%以上的实验动物不会产生反应;当使用OECD试验指南No. 406中规定的五种其它试验方法中的一种时,30%以上的实验动物不会产生反应。
(d)进行诱变性试验时,不会引起基因突变或染色体畸变;
(e)对致癌性进行试验时,不会致癌。
六、标签要求
经过阻燃处理的宽松睡衣必须有清晰易辨认的耐久性标签,其内容需包含
(a) 字眼”flame retardant”和”ignufugeant”
(b) 英语、法语双语标注睡衣的护理方法,尤其是清洗步骤,以保证产品不会因为接触某些试剂、或经受某种处理而降低其阻燃性。